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国内资讯

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启动

2021-09-03 16:45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宁晶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通知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唯一底版,准确查清全国及各省(区、市)2021年度森林资源现状数据,推进构建全国统一的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体系,完善央地联动、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提供数据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通知要求,利用“三调”及其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在2020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工作基础上,更新全国森林资源分布图,优化调查监测技术方法,统一技术标准,科学设置调查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布设国家和省级样地,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样地调查和县级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试点,推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一体的森林资源年度调查监测体系。

通知明确了5项任务:一是底图更新。以“三调”及其最新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森林图斑为基础,以最新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实地调查为补充,提取森林变化图斑,制作以县(区)为单元的森林资源分布图并分发各地。

二是样地布设。在更新后的全国森林资源分布图范围内,按照调查精度要求,布设国家级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样地。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对自然资源管理以及林长制督查考核要求等,在国家级样地布设的基础上,统筹布设省级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样地。

三是开展国家和省级样地调查监测。调查监测对象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调查监测内容包括树种(组)、胸径、树高等林木因子,乔木林类型、起源、优势树种等林分因子,以及森林健康等级、森林灾害等级等。

四是实施县级森林资源调查监测试点。试点县(区、市)对现状发生变化的森林地块,依据遥感影像等进行核实并开展实地调查,将变更结果报省级统一汇总,省级核实确认后报部,国家核准后纳入数据库;对地类未发生变化的图斑,利用县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建模,更新图斑属性数据。

五是成果汇总统计。各级分别统计计算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等数据,以及按起源、林种、优势树种、龄组等因子的全国和各省(区、市)森林面积、蓄积量、生物量、碳储量等分类数据及构成比例等。各级成果经逐级检查验收后纳入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和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

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作定位,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力以赴做好2021年度各级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此外,将统一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样地质量检查,建立专家指导组及工作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