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9 08:50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关系国家经济安全。近年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守国家资源安全底线的决策部署,从严履职,依法从严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压实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严格履行矿产资源保护责任,坚决筑牢自然生态安全屏障、净化政治生态。现将全市5起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2025年7月6日,兰某某在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下,在忻城县思练镇新村板么屯非法开采石灰岩(风景石)。2025年7月10日,忻城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同年9月依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并处罚款100000元。2025年6月5日,覃某某在未取得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下,在武宣县二塘镇水村坑沙岭开采粘土矿。2025年6月10日,武宣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同年8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1507元,并处罚款12452元。三、象州县寺村镇熊某某等4人以养殖场建设为名违法开采页岩矿案2024年,熊某某、黄某某等4人在象州县寺村镇横桥村芭蕉山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养殖场建设过程中,采挖页岩矿并对外销售牟利。2024年4月,象州县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期间,象州县公安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并结合其他违法采矿线索立案侦查。目前,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四、忻城县某石材公司以项目建设为名违法开采大理石案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间,忻城某石材公司在忻城县大塘镇大同村以厂房建设为名,通过切割的方式开采大理石并对外销售牟利。因违法采出的矿产品价值较大,在忻城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期间,忻城县公安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并立案侦查。五、合山市某采石场采矿许可证过期后违法开采石灰岩矿案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间,合山市某采石场在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取得延续登记的情况下,继续开采石灰岩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超310万元。2025年7月29日,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交合山市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以上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的行为严重破坏当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请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深刻汲取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等有关问题教训,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切实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一改两提”专项行动,深入实施违法用地用矿“一清双降”管控计划,对2025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案件要严格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从严查处;对涉重金属违法行为的,坚决从快从严查处;对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