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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6-01-07 11:12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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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兴宾分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来政发〔201551)要求,决定全面清理规范我局当前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7,其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10,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或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7,今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部门(科室)要严格依法行政,一律不得再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更不能自行扩大行政权力,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实施审批和变相审批。调整为行政许可类的,要依法重新制定操作规范及流程图,纳入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实施。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再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各实施部门(科室)要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加强规范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明确内部审批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审批效率。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要纳入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并依法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取消审批不等于取消职责,不等于取消监管。各部门(科室)要认真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要研究制定监管到位的措施和办法,探索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监管主体和落实职责,确保放管结合落实到位,避免出现监管缺失。

 

附件:

1.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30


附件一: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实施

主体

项目名称

所含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清理规范决定

 

1

市人民政府

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取消

桂政发〔201528不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

市人民政府

使用沙化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取消

桂政发〔201344

3

市国土资源局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总体方案核准、土地资产处置具体方案审批、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评估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取消,列入责任清单。

桂政发〔201549

4

市国土资源局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价格审核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取消

5

市国土资源局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取消

桂政发〔201344

6

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取消

桂政发〔201469号:不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强日常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7

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备案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取消

加强日常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8

市国土资源局

矿山企业生产勘探报告备案

《关于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有关问题的通知》

取消

桂政发〔201469号:不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强日常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9

市国土资源局

矿业权设定抵押备案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取消

桂政发〔201469号:不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加强日常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

10

市国土资源局

设区的市、县(市)的基础测绘规划及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

取消

桂政发〔201344


附件二:

 

来宾国土资源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实施

主体

项目名称

所含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清理规

范决定

 

1

市人民政府

无偿收回闲置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市国土局承办。桂政发〔201549

2

市人民政府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

市国土局承办。桂政发〔201549

3

市人民政府

土地登记

1.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2.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3.土地变更登记;4.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5.土地注销登记;6.土地延期登记;7.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

调整为行政确认

由市国土局承办。

4

市国土资源局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

调整为行政确认

桂政发〔201549

5

市国土资源局

探矿权年检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年检类)

桂政发〔201549

6

市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年检类)

桂政发〔201549

7

市国土资源局

测绘作业证核发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认定类)

桂政发〔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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