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029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周建美、韦逸凡、韦伊申请继承韦利民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韦利民
继承人:周建美、韦逸凡、韦伊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合山路东三巷35号第9栋三单元20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59.73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示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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