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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炳干继承韦少华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1-09-22 15:18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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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0293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韦炳干申请继承韦少华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韦少华

继承人:韦炳干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合山路168号腾龙·钻石广场15号楼306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63.1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示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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