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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泽恒、谢显丹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68号金穗小区3号楼310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2022-03-21 17:2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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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019

韦泽恒、谢显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68号金穗小区3号楼3103号产权证书桂(2021)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36672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泽恒、谢显丹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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