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019
韦泽恒、谢显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68号金穗小区3号楼3103号的产权证书桂(2021)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36672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泽恒、谢显丹
2022年3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