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公告

关于潘定稳位于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0号楼2601号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2024-04-09 15:3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编号:20240048

潘定稳因保管不善,位于来宾市华侨大道719号榆林春天10号楼2601号不动产权证书 桂(2021)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29095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定稳

202404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