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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人陈梅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公告

2024-04-10 15:50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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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009

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陈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来房他证来字第20160283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规定,现声明编号来房他证来字第201602831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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