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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宇静继承林英里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2024-04-15 15:00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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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158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姜晓云申请继承姜益中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林英里

继承人:林宇静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凤凰镇城西大道73号凤凰新城·水韵铭府2号楼一单元501号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不动产面积:77.0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示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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