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159
黎秀菊与韦凤葵为夫妻关系,韦学明与韦凤葵为父子关系,是韦凤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现申请人黎秀菊、韦学明申请继承韦凤葵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因继承取得该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05月0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韦凤葵
继承人:黎秀菊、韦学明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凤临路98号北岸雅阁4号楼1304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16.7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告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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