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165
现继承人毛凤英、欧孝威、欧承国申请注销覃秀娥的不动产份额,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现对注销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覃秀娥
继承人: 毛凤英、欧孝威、欧承国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翠屏路西29号来宾金色时代10号楼1503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89.7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示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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