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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毛凤英、欧孝威、欧承国申请注销覃秀娥的不动产份额登记事项公示

2024-04-17 15:10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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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40165

现继承人毛凤英、欧孝威、欧承国申请注销覃秀娥的不动产份额,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注销登记。现对注销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覃秀娥                

继承人: 毛凤英、欧孝威、欧承国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翠屏路西29号来宾金色时代10号楼1503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89.7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示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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