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2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2024)桂1302执4870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2024)桂1302执487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来房权证来字第4504400029313号 |
陆干权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451302002001GB00093F00010028 |
来宾市滨江北路西68号滨江园小区二区第41栋一单元4-1号 |
公告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3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