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39
我行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广西来宾永鑫糖业永鑫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来他项(2003)第7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编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来他项(2003)第71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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