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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覃家宁,韦梅爱位于来宾市富华路南32号裕达红河小镇滨江府4号楼12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2025-04-30 14:26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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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52

覃家宁,韦梅爱因保管不善,位于来宾市富华路南32号裕达红河小镇滨江府4号楼12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桂(2022)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6337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覃家宁,韦梅爱

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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