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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7号楼102号不动产作废公告

2025-05-08 15:1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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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4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1302执3007号之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1302执3007号之五,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18)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13947号

来宾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451302002001GB00139F00010002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7号楼102号


公告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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