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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覃雪芸位于来宾市新华路40号23栋二单元6-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05-28 11:50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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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50065

覃雪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来宾市新华路40号23栋二单元6-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来房权证来字第4504400061347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覃雪芸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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