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公告

关于抵押人陈永恒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公告

2025-06-03 16:32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编号:20250051

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陈永恒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来房他证来字第201602510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编号来房他证来字第201602510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

202463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