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5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1302执恢4590号之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4)桂1302执恢4590号之二,,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9)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5668号 |
何正恒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451302003002GB00011F00220118 |
来宾市石缘路99号厅石商贸城A座7号楼3002号 |
公告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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