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64
我行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桂(2019)来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23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编号:桂(2019)来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23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南湖支行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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