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07
由于广西桂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与购房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拟由业主单方面申请办理来宾市滨江北路西81号来宾市盘古一号公馆2号楼2403号、2号楼2404号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772-4272876
序号 |
坐落 |
权利人 |
1 |
来宾市滨江北路西81号来宾市盘古一号公馆2号楼2403号 |
黄镜睿 |
2 |
来宾市滨江北路西81号来宾市盘古一号公馆2号楼2404号 |
黄镜睿 |
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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