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20
来宾市兴宾区植物保护站因保管不善,位于来宾市新华路与来武二级公路交叉口西北面的不动产权证书 来国用(2010)第0811050247-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来宾市兴宾区植物保护站
2028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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