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96
我行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吴应六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书:来房他证来字第450440001688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编号:来房他证来字第45044000168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广西来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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