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025年 12 月 2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72/4251525 、42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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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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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来宾市铁北大道541号裕达·翡翠园6号楼物业用房01号(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
原房号112号物业用房房屋性质由物管用房更正为商业(权利人为: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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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来宾市铁北大道541号裕达·翡翠园6号楼123号 |
原房号123号商业房屋性质由商业更正为物业用房01号及养老用房01号(权利人为:全体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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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来宾市铁北大道541号裕达·翡翠园6号楼物业用房02号(全体业主共同共有)、来宾市铁北大道541号裕达·翡翠园6号楼养老用房01号(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
原房号105号养老用房、129号物业用房房屋性质更正为商业。(权利人为:广西裕达集团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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