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213
于敏因保管不善,位于来宾市中南大道150号裕达金碧天誉B区10号楼11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 桂(2020)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746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敏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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