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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02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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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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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韦昌喜 |
成套住宅 |
来宾市中南路3号鑫都国际B区二单元1103号 |
桂(2023)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2239号 |
谭凤花 |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登记机构: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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