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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人韦夏梅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公告

2026-02-27 14:11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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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016

因保管不善,将抵押韦夏梅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2010460203126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编号20104602031263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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