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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押人葛增城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的公告

2026-03-10 16:4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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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020

因保管不善,将抵押人黄勤城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桂(2022)来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2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编号桂(2022)来宾市不动产证明第000382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

202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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