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公告

关于彭滨位于来宾市富华路南32号裕达红河小镇滨江府11号楼901号的不动产权的遗失声明

2026-04-01 10:1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编号:20260041

彭滨因保管不善,位于来宾市富华路南32号裕达红河小镇滨江府11号楼901号,证书号:桂(2022)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8511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彭滨

2026年4月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