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覃健位于来宾市东一路257号来宾新商城3-9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关于覃健位于来宾市东一路257号来宾新商城3-9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2019-10-21 17:25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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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健因保管不善,将来房权证来第20160222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覃健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