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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更正登记

2020-08-11 10:5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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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来宾市本级辖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的更正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3.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

受理→审核 →登簿缮证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 若需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理时限内。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财税2019〕45

登记费:免收费

七、领证须知权利人(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在自助终端机打印权证或到发证窗口领取权提供邮寄服务。

、办理部门: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546100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

咨询电话:4272876  投诉电话:4272737  网址:lb.dnr.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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