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来宾市本级辖区范围内不动产权证书的换证,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
受理→审核→登簿缮证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桂价费[2018]14号
登记费:不收费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
七、领取须知:权利人(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在自助打证机打印证书或到发证窗口领取证书。可提供邮寄服务。
八、办理部门: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546100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
咨询电话:0772-4272876 投诉电话:0772-4272737
网址:lb.dnr.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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