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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020-08-11 15:0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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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来宾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材料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

受理 →审核→登簿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财税[2019]45号,不收费

办理部门: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546100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

咨询电话:4272876  投诉电话:4272737 网址:lb.dnr.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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