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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2020-08-11 15:05     来源: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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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

来宾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的材料

四、不动产登记程序

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实体经济企业1个工作日 若需公告的,公告所需时间不计办理时限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财税[2019]45号,不收费

领证须知:权利人(或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受理单领取证书。

八、办理部门: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546100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6:30

咨询电话:4272876投诉电话:4272737 网址:lb.dnr.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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