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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2-17 17:15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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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本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市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十四)负责对辖区内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负责土地纠纷案件的调处工作,组织跨县(市、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置因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负责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的案件统计、调处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

(十五)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局及直属单位9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市自然资源局。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来宾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来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来宾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中心、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来宾市地质勘察院。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综合科、执法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科、地理信息测绘科、纠纷调处信访科、财务科、人事科共16个科(室、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92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参公事业编制37人,事业编制119人。在职人员总数175人,其中:行政在职36人(含行政工勤4人),参公事业在职28人(含工勤6人),事业在职111人(含工勤24人)。离退休人员127人(其中离休1人)。具体情况如下:

1.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核定编制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6人,在职36人,其中:工勤在职4人;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 另有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成员5人(人员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但不计入人员编制数)。聘用人员29人。

2.来宾市地质勘察院。事业编制数43人,在职37人,其中:工勤在职3人。退休人员46人。聘用人员3人。

3.来宾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参公事业编制数13人,在职11人,其中:工勤在职4人。退休4人。聘用人员6人。

4.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参公事业编制数15人,在职12人,其中:工勤在职2人。退休人员5人。聘用人员5人。

5.来宾市土地整理中心。事业编制数21人,在职20人,其中:工勤在职2人。退休人员1人。聘用人员4人。

6.来宾市国土资源市场交易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数8人,在职8人,其中:工勤在职2人。退休人员1人。聘用人员3人。  

7.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数36人,在职35人,其中:工勤在职16人。退休人员0人。 聘用人员35人。

8.来宾市自然资源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数11人,在职11人,其中:工勤在职1人。退休0人。 聘用人员3人。

9.来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参公事业编制数9人,在职5人,其中:工勤在职0人。退休11人。聘用人员2人。

第二部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5222.65万元,同比增加845.35万元,增长19.3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8.52万元,同比减少601.05万元,下降14.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0万元,同比增加1510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耕地开垦费及土地评估费两个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范围内。

3.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4.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5.本部门无事业收入。

6.本部门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7.本部门无上级补助收入。

8.本部门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9.其他收入214.13万元,同比减少63.60万元,下降22.90%,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质勘察院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运行支出部分经费自行筹备。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5222.65万元,同比增加845.35万元,增长19.31%。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导致预算金额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8%,同比减少37.97万元,下降11.52%。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机关养老保险基数下降。

卫生健康支出209.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61.40万元,增长41.59%。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及基数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15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91%,同比增加1430.79万元,增长1806.32%。主要为耕地开垦费和土地评估费的支出预算,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93.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7.31%,同比减少665.15万元,下降18.18%。减少主要原因为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218.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8%,同比增加56.29万元,增长34.66%。增加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项中绩效奖金增加及在职人员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2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2.09%,同比增加168.21万元,增长6.5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64.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94%,同比增加197.22万元,增长9.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的调入及薪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7.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8%,同比减少32.12万元,下降14.64%。减少的原因为退休人员的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8.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8%,同比减少3.11万元,下降1.89%,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的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91%,同比增加677.15万元,增长37.10%,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预算金额大幅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5222.65万元,同比增加845.35万元,增长19.31%。具体收入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8.52万元,同比减少601.05万元,下降14.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0万元,同比增加1510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耕地开垦费及土地评估费两个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范围内。

单位资金预算收入214.13万元,同比减少63.60万元,下降22.90%,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质勘察院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运行支出部分经费自行筹备。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5222.65万元,同比增加845.35万元,增长19.31%。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导致预算金额增加。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20.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2.09%,同比增加168.21万元,增长6.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的调入及薪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0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91%,同比增加677.15万元,增长37.10%,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预算金额大幅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008.52万元,其中: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8.52万元,同比减少601.05万元,下降14.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10万元,同比增加151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耕地开垦费、土地评估费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三个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范围内。

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08.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4万元,同比减少40.31万元,下降12.80%。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05.84万元,同比增加58.2万元,增长39.42%。增加的原因是人员的调入及基数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1510万元,同比增加151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增加耕地开垦费、土地评估费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三个项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28.82万元,同比减少566.44万元,下降16.68%。减少主要原因为压缩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189.12万元,同比增加26.72万元,增长16.45%。增加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算基数项中绩效奖金增加及在职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8.52万元,同比减少601.05万元,下降14.66%。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250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1.63%,同比增加231.81万元,增长10.1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的调入及薪资、退休费的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99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7%,同比减少832.85万元,下降45.6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的耕开费及土地评估费项目支出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250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71.63%,同比增加231.81万元,增长10.1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4.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37%,同比增加215.35万元,增长11.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的调入及薪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7.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7%,同比减少0.96万元,下降0.51%。减少的原因为退休人员的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4.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6%,同比增加17.41万元,增长12.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退休费的调整。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8.23万元,同比减少4.73万元,下降20.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22.5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同比减少3.2万元,下降22.5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7.23万元,同比减少1.53万元,下降17.47%,主要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10万元,同比增加151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耕地开垦费、土地评估费及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三个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范围内。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按在职人员36人编制机关运行经费33.8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0.8万元、水费1.08万元、电费4.68万元、差旅费11.16万元、会议费3.24万元、培训费1.44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

2.来宾市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万元,主要为确保机关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工会费、差旅费等各项支出。

3.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4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增长7.3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经费在基本支出安排,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4.来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06万元,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将伙食补助费安排在公用经费支出,而2021年预算将伙食补助安排在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办公费6.35万元,差旅费8.3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5.8万元,其中:

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0.71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业务需要及报废办公桌椅增加采购计划。计划采购明细为:采购办公椅15把,每把单价1340元。

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政府采购预算3.8万元,同比减少14.95万元,下降79.73%。减少原因:减少不动产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5年底市本级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已完成,根据来宾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局机关及非执法类局属参公单位不再保留公务用车。本部门共有公车10辆,其中局属事业单位交易中心有公车2辆、局属事业单位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有公车2辆、局属事业单位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有公车3辆、局属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有公车2辆、局属事业单位地质勘察院有公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部门年初共编制34个项目预算,均按要求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项目绩效管理目标。单个金额超过100万项目为5个,分别为《来宾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经费(200万)、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出让评估费(100万)、耕地开垦费(1200万)、土地评估费(250万)、矿产评审费(130万)。根据部门职能,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地质及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反映用于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支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十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开发、利用、监测、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第四部分: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附件

详见附件:来宾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