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能龙福郡A区项目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城北区维林北路与纬十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调整理由
优化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及指标:
1. 总建筑面积由453831.03㎡调整为449556.64㎡;
2. 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302112.60㎡调整为309236.2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由24361.76㎡调整为17090.91 ㎡;公共配套设施由9037.04㎡调整为9184.21㎡;
3. 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18319.63㎡调整为114045.24㎡;
4. 建筑占地面积由25914.62㎡调整为22889.07㎡;
5. 建筑密度由27.03%调整为23.88%;
6. 绿地面积由33551.28㎡调整为33560.54㎡;绿地率由35.00%调整为35.01%;
7. 居住户数由2327户调整为2374 ;居住人口由9308人调整为9496人;
8. 机动车数量由3165个调整为3112个;
9. 1#楼和2#楼间距不变,与6#楼间距由47.1m调整为46.4m;2#楼和3#楼间距不变,与7#楼间距由51.6m调整为54.89m;3#楼和4#楼间距由39.7m调整为37.4m,与8#楼间距由46.6m调整为47.0m;4#楼和5#楼间距由21.0m调整为21.3m,与9#楼间距由52.0m调整为55.16m;5#楼和10#楼间距由47.1m调整为46.4m;6#楼和7#楼间距由22.5m调整为22.61m,与11#楼间距由45.6m调整为44.3m;7#楼和8#楼间距由22.8m调整为24.5m,与12#楼间距由47.3m调整为49.5m;8#楼和9#楼间距由22.8m调整为26.2m,与12#楼间距由58.0m调整为54.65m;9#楼和10#楼间距由23.3m调整为21.48m,与13#楼间距由45.3m调整为43.98m;10#楼和14#楼间距由45.3m调整为46.01m。
10. 12#楼由99.9 m调整为99.95m;13#楼由99.9 m调整为99.95m;14#楼由99.9 m调整为99.95m;15#楼由99.8 m调整为99.65m;16#楼由99.8 m调整为99.65m;17#楼由99.8 m调整为99.65m;18#楼由99.8 m调整为99.65m。
11. 保持原总图布局不变,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及商业平面。
12. 1#-10#楼户型平面均优化调整;1#-5#楼住宅裙房商业由2层改为1层,原2层商业改为住宅,总层数不变。 8#楼由原一梯3户改为一梯4户,总层数由原30层调整为32层,总高由98.45M改为99.9M。
13. 优化调整20# 、21# 、22#楼商业平面。
14. 户型调整后,户型轮廓改变,为满足日照及住宅间距要求,楼栋位置有一定的微调。
(二)住宅及商业:
15. 根据市场需求,优化1#-10#楼户型平面图:
16. 1#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38㎡(4房)+107㎡(3房)优化为140㎡(4房)+113㎡(3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增加17.99㎡;裙房由2层商业,改1层商业,总层数不变,2层改为住宅,本栋增加2户住宅,总高度由99.8M改为99.65M。
17. 2#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16㎡(3房)优化为142㎡(5房)+129㎡(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增加28.02㎡;裙房由2层商业,改1层商业,总层数不变,2层改为住宅,本栋增加2户住宅,总高度由99.8M改为99.65M。
18. 3#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16㎡(3房)优化为142㎡(5房)+120㎡(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增加12㎡;裙房由2层商业,改为1层商业,总层数不变,2层改为住宅,本栋增加2户住宅,总高度由99.8M改为99.65M。
19. 4#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16㎡(3房)优化为142㎡(5房)+129㎡(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增加28.02㎡;裙房由2层商业,改为1层商业,总层数不变,2层改为住宅,本栋增加2户住宅,总高度由99.8M改为99.65M。
20. 5#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38㎡(4房)+107㎡(3房)优化为140㎡(4房)+113㎡(3房)户型,
标准层面积增加17.99㎡;裙房由2层商业,改为1层商业,总层数不变,2层改为住宅,本栋增加2户住宅,总高度由99.8M改为99.65M。
21. 6#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38㎡(4房)+115㎡(3房)优化为142㎡(5房)+120㎡(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增加16.89㎡,总层数不变,总高度不变。
22. 7#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优化为142㎡(5房)+129㎡(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减少0.43㎡,总层数不变,总高度不变。
23. 8#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报建方案为1梯3户246㎡、195㎡(5房)+142㎡(4房),优化后改为1梯4户178㎡(5房)+139㎡(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增加52.86㎡,总层数由30层改为32层,共增加37户,总高度由98.45M改为99.9M。
24. 9#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优化为142㎡(5房)+129㎡(4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减少0.43㎡,总层数不变,总高度不变。
25. 10#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38㎡(4房)+115㎡(3房)优化为140㎡(4房)+113㎡(3房)户型,标准层面积减少2.45㎡,总层数不变,总高度不变。
26. 20#楼优化商业平面,减少进深,层数不变,高度由17.4 m调整为17.5m,原报建计容建筑面积:4806.12㎡,优化后调整为3758.42㎡。
27. 21#楼优化商业平面,减少进深,减少3层计容面积,层数不变,高度由17.4 m调整为17.5m,原报建计容建筑面积:3942.22㎡,优化后调整为3455.05㎡。
28. 22#楼优化商业平面,减少进深,减少3层计容面积,层数不变,高度由17.4 m调整为17.5m,原报建计容建筑面积:2652.63㎡,优化后调整为1810.26㎡。
(三)地下室:
29. 由于户型、商业平面及楼栋位置调整,机动车数量变化,车库平面相应调整,负一层车库外廓不变,负二层减少约4000 ㎡ ,减少车位45个。原报建地下车库面积:113342.33㎡,优化调整为109204.91㎡。
30. 总结:
31. 调整方案后共增加住宅47户,住宅增加计容建筑面积约 7100 ㎡ ,商业面积相应减少 ,容积率不变;地下车库面积减少约4000 ㎡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附件3 新旧方案对比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