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何芳英、覃丰自建房的总平面图(详见附件1)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总平面布置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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