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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宾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2025-02-19 15:33     来源: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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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来宾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来华中心区荣和路与盈福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调整理由

优化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1、蔬菜种植基地调整为绿地(预留用地);整体往南面移动,面积由512㎡调整为797.49㎡;

2、消防水池由科研实验业务用房西南角调整至育苗实验基地北面;

3、新增附属用房,占地面积为17.86㎡;

4、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往北面移动1米;

5、门卫室往南移动1.8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由9.00㎡调整为37.07㎡(门卫室外墙所围合的建筑面积为24.19㎡);

6、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北面机动车停车数量由20个调整为14个;门卫室南面由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10个微型机动车停车位;科研实验业务用房南面原有的10个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4个微型机动车停车位,科研实验业务用房东面由机动车停车位调整为微型机动车停车位;

7、科研实验业务用房总占地面积由455.93㎡调整为484.00㎡;总建筑面积由2341.98㎡调整为2370.05㎡;

8、绿地面积由1498.80㎡调整为1954.11㎡;绿地率由30.90%调整为40.32%

9、建筑密度由9.4%调整为9.99%;容积率由0.48调整为0.49

10、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3个调整为3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24个调整为27个;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2025219日至227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原审批总平面图

附件3调整对比说明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219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