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广西海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能龙福郡B区项目(调整)的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城北区维林北路与铁北路交叉口西南角。
二、调整理由
为优化小区户型设计、提升整体品质标准,并契合来宾市市场需求,现对全部户型平面方案进行重新调整与优化,新增顶层复式户型。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及指标:
1、总建筑面积由234797.72㎡调整为219341.98㎡。
2、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150678.52㎡调整为150892.4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由24835.01㎡调整为25079.26㎡;公共配套设施由2312.71㎡调整为1854.53㎡。
3、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690,68㎡调整为1308.80㎡。
4、居住户数由1120户调整为1083户;居住人口由4480人调整为3791人。
5、机动车数量由1717个调整为1403个。
6、1#楼和2#楼间距由21.50m调整为17.8m,与4#楼间距由54.30m调整为48.50m;2#楼与3#楼间距由21.17m调整为17.57m,与5#楼间距由57.10m调整为49.50m;3#楼与6#楼间距由49.50m调整为50.70m;4#楼与5#楼间距由23.10m调整为21.80m,与7#楼间距由43.61m调整为48.16m;5#楼与6#楼间距由20.49m调整为18.80m,与8#楼间距由60.75m调整为58.60m。
7、1#楼由32F(99.90m)调整为32F(99.95m);2#楼由32F(99.90m)调整为32F(99.95m);3#楼由32F(99.90m)调整为32F(99.95m);4#楼由32F(99.90m)调整为32F(98.90m);5#楼32F(99.90m)调整为32F(98,90m);6#楼32F(99.90m)调整为31F(95.90m);7#楼由25F(78.9m)调整为24F(74.90m);8#楼由25F(78.9m)调整为23F(71.90m)。
8、优化总图布局,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及酒店商业平面,地面增加113个机动车位。
9、住宅建筑层数由25-32层调整为23-32层。
10、优化酒店及裙房商业布局、车行流线。
11、配套商业服务网点布局由原来的东面及南面,调整为北面、东面及南面。
(二)住宅及商业:
1、1#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1㎡(5房)+128㎡(4房)110㎡(3房)户型优化为143㎡(4房)+146㎡(4房)+132㎡(4房)118㎡(3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裙房由1层架空层,改为1层局部商业、配套用房,局部架空层,层数不变,总高度由99.90M改为99.95M。
2、2#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户型)优化为161㎡(3房)+130㎡(4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裙房由1层架空层,改为1层局部商业、配套用房,局部架空层,层数不变,总高度由99.90M改为99.95M。
3、3#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1㎡(5房)+128㎡(4房)117㎡(4房)户型优化为142㎡(4房)+133㎡(4房)108㎡(3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总高度由99.90M改为99.95M。
4、4#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38㎡(4房)+128㎡(4房)+109㎡(3房)户型优化为142㎡(4房)+146㎡(4房)+132㎡(4房)118㎡(3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首层架空层,改为局部住宅、局部配套用房局部架空,层数不变,总高度由99.900M改为98.90M。
5、5#楼原户型为177㎡ (5房)+138㎡(4房)户型优化为182㎡(5房)+138㎡(4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首层架空层不变(兼群众健身场地),层数不变,总高度由96.95M改为98.90M。
6、6#楼原户型为141㎡(5房)+128㎡(4房)117㎡(4房)户型优化为142㎡(4房)+133㎡(4房)108㎡(3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首层局部商业不变,增加局部配套用房,层数不变,总高度由99.90M改为95.90M。
7、7#楼原户型为142㎡ (5房)+120㎡(4房)+129㎡(4房)+109㎡(3房)户型优化为144㎡(4房)+120㎡(3房)+133㎡(4房)+109㎡(3房)+150㎡(3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首层局部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不变,层数由25F调整为24F,总高度由78.90M改为74.90M。
8、8#楼原户型为142㎡(5房)+120㎡(4房)+129㎡(4房)+109㎡(3房)户型优化为144㎡(4房)+120㎡(3房)+133㎡(4房)+109㎡(3房)+150㎡(3房)户型,增加顶层复式户型;首层局部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不变,层数由25F调整为23F,总高度由78,90M改为71.90M。
9、9#楼基本形态不变,优化酒店及裙房商业布局、轴跨,面积减少约480㎡,层数不变,总高度由45.80M改为48.40M。
(三)车库平面
1.地下车库由原来的两层调整为一层,车库面积减少约13000㎡,减少车位427个;原报建方案地下车库面积:53280.80㎡,优化调整后面积:40206.94㎡。
其他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及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