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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西侧增设地上停车位项目调整的总平面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来宾市人民路与西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调整理由
优化总平布置。
三、主要调整内容
1.现状检务接待大厅南侧空地由6个侧方位停车位调整为10个垂直停车位。
2.机动车停车位由70个改为74个。
3.绿地面积由5386.12㎡调整为5307.84㎡;绿地率由36.37%调整为35.84%。
其它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然资源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
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来宾市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4281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