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自然资源局来函,现对来宾市2023年第五期采矿权(象州县茶花山林场白涯岭石灰岩矿[编号为K(2023)5号])挂牌出让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一、(一)挂牌公告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月5日下午6时|18时。”(二)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19日下午16:30分。”(三)挂牌报价时间变更为“2024年1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3日11时00分。”(四)延时竞价询问时间变更为“2024年1月23日11时00分—11时04分,共计4分钟(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
二、原公告“(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银行担保2.银行担保竞买申请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担保信息,明确申请人中标或竞得人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则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的违约经济责任,具体如下:象州县茶花山林场白涯岭石灰岩矿保函金额为27510万元(含起始价21800万元的20%,即4360万元;原有采矿权的资产23111.1715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4.98万元)保函受益人为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变更为“(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银行担保2.银行担保由于拟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是为了消除“半边山、一面墙”安全隐患,在原有采矿权基础上调整扩大矿区范围重新出让的情形,涉及原采矿权人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23111.1715万元,故:原采矿权人广西象州县磊石建材有限公司参加竞买的保函金额为4395万元人民币(含起始价21800万元的20%,即436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4.98万元);非原采矿权人参加竞买的保函金额为27510万元人民币(含起始价21800万元的20%,即4360万元;原有采矿权的资产23111.1715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4.98万元)。保函受益人为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有效期限为2024年2月29日。”
三、原公告“五、报名材料(二)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象州县茶花山林场白涯岭石灰岩矿保函金额为27510万元(含起始价21800万元的20%,即4360万元;原有采矿权的资产23111.1715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4.98万元)保函受益人为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31日。”变更为“(二)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原采矿权人广西象州县磊石建材有限公司参加竞买的保函金额为4395万元人民币(含起始价21800万元的20%,即4360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4.98万元);非原采矿权人参加竞买的保函金额为27510万元人民币(含起始价21800万元的20%,即4360万元;原有采矿权的资产23111.1715万元+前期工作费用34.98万元)。保函受益人为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有效期限为2024年2月29日。”
四、其他事项不变。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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