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市本级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来宾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实施来宾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来宾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来宾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我局编制了来宾市市本级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和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坚持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和调配各类用地供应,为来宾用地保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供地总量
2015年市本级城北区、城南新区、河西区、华侨区、凤凰工业园区计划供应土地251.2052公顷。其中商服用地26.8077公顷;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8.1109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75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44.360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5.1270公顷;道路、公共设施等其他用地计划供应土地71.1596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供地结构和布局
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新兴产业规模化,鼓励同类产业向开发区集聚,整合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重点保障列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市级层面的重点产业、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鼓励盘活利用建设用地,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废弃地再利用激励机制;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中小微企业建设项目,鼓励和引导其进入标准厂房。
(三)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行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发挥价格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市属相关部门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住房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工作。
(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和土地指标情况,探索土地征收可操作性预评估制度,加快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供地计划的实施做好服务工作。
上述土地供应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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