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来政函〔2023〕91号文的批复,现将1地块协议出让供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来宾市迁江华侨工业园物流大道与322国道交叉口东北角,面积5540平方米(折合约8.3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来宾石油分公司,该宗地与中石化来宾分公司原位于来宾市规划道路与中南路(东一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按评估进行等价置换(评估总差价不退还),土地评估总价为1178.358万元,使用权期限为40年。
二、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
邮政编码:546100
联系电话:0772-4293081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子邮件:jyzx4293081@163.com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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