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 迁江镇阮围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 (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自然资函〔2021〕67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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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中贤村等 8 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两级联审的请示》(兴自然资报〔2020〕)459 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国家在新时期对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及有关部门对你区上报的来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阮围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材料进行内、外业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阮围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实施总面积62.2226公顷,预计改造为水田面积59.8387公顷,计划总投资2868.67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项目申报立项程序符合要求,上报材料齐全,耕地提质改造条件具备,同意立项。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并及时报送我局审查。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阮围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明细表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4日
(联系人:袁智恒 联系电话:13978290818)
附件: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阮围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明细表 | |||||||||||||
单位:公顷、万元 | |||||||||||||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提质改造面积 | 提质改造前耕地等别 | 预计旱地改为水田 | 预计旱地提质改造面积 | 提质改造后耕地等别 | 项目投资预算 | 资金 来源 | 建设期限 | 图幅号 | 图斑号 |
1 | 兴宾区 | 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阮围村等2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62.2226 | 9 | 59.8387 | 8 | 2868.67 | 社会资本 | 1年 | F49H024028、F49H025028 | 36、53、89、115、141、169、183、183、181、199、67、91、147、119、113、163 | ||
合计 | 62.2226 | 59.8387 | 2868.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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