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090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文广申请继承何振德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何振德
继承人:何文广
不动产坐落:来宾市长岭路东250号来冶生活区新三区2号楼103号
不动产用途:城镇住宅
不动产面积:123.2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72-4272876
公示单位:来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2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