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来宾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近期我市将供应两宗市本级收储的商住地块,我中心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这2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宗地块分别为:一是位于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与华侨纵一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为84423.20平方米(折合126.63亩);二是位于来宾市兴宾区梅岭路与鸣翠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为8653.88平方米(折合12.98亩)。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_2019)、《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来宾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等技术规范开展,对两宗拟供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时收集资料,分析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人员访谈,提交污染识别结果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反馈的意见,进行后续服务。
(二)服务要求
服务单位应对其所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项目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控制在3万元以内。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相关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经验。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询价单(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密封后于2024年10月25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1110室,邮编:5461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拒绝接收。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72-4231867。
七、其他补充事项
询价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参选,选取有效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
附件: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单
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报价金额(元) |
备注 |
1 |
2宗拟供应地块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对2宗拟供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时收集资料,分析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人员访谈,提交污染识别结果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的反馈意见,进行后续服务。
|
服务单位要对其所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时间: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