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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2024-10-21 15:17     来源: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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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来宾市本级土地供应计划,近期我市将供应两宗市本级收储的商住地块,我中心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委托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对这2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宗地块分别为:一是位于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与华侨纵一路交叉口东北角,面积为84423.20平方米(折合126.63亩);二是位于来宾市兴宾区梅岭路与鸣翠路交叉口西北角,面积为8653.88平方米(折合12.98亩)。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_2019)、《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来宾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等技术规范开展,对两宗拟供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时收集资料,分析资料,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人员访谈,提交污染识别结果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反馈的意见,进行后续服务。

(二)服务要求

服务单位应对其所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项目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控制在3万元以内。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031日前编制完成2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相关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经验。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询价单(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

以上材料请密封后于20241025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121号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1110室,邮编:5461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拒绝接收。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72-4231867。 

七、其他补充事项

询价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投标单位参选,选取有效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人。单位报价相同时,由采购单位在相同报价中随机抽取1名作为中标人。

附件:2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单

来宾市土地储备中心

20241021


附件:

2宗拟供应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询价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报价金额(元)

备注

1

2宗拟供应地块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对2宗拟供应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时收集资料,分析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人员访谈,提交污染识别结果分析,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的反馈意见,进行后续服务。

服务单位要对其所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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