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952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3日 |
标 题: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三家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 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成果审查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自然资函〔2025〕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3日 |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三家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耕地质量评定成果评审的请示》(兴自然资报〔2024〕585号)已收悉,我局已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三家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经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下达《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大湾镇凌仑村委三家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1〕499号)立项批复,现项目已竣工。项目实施面积34.9846公顷,通过评定新增水田面积31.0398公顷(均为国家利用等别8等),提质改造后项目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由9等提升至8等,新增粮食产能46559.70公斤。
二、该项目基础资料详实可靠,技术路线合理,方法科学可行,满足项目任务的要求,予以通过审查。
三、你局要及时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和报备入库工作,并督促做好年度耕地质量更新工作。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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