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154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20日 |
标 题: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安村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自然资函〔2025〕2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对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安村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等4个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图评审的请示》(兴自然资报〔2024〕285号)收悉。根据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安村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经评审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3年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安村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该项目实施面积3.336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2914公顷,总投资82.66万元。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施工等后续相关工作,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开工建设。
三、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加强土地开垦项目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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