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我局国有资产底数,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我局决定以询价的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国有资产清查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要求
(一)实物清查:对我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实物做全面盘点清查,以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资产使用状态等要素为清查指标登记造册,形成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盘点台账。
(二)数据比对更新:根据我单位提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导出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为依据标准,与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登记造册后的实物清查台账做交叉对比(对比内容为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资产原值、资产分类六项指标),更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导出的固定资产明细账(约720张资产卡片),形成盘盈盘亏结果,做到账实相符。
(三)资产条码打印与粘贴:通过单位提供的盘点设备对资产信息进行打印,并按照经单位确认的资产台账信息对应粘贴(资产一物一卡粘贴条码),标签信息主要包括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品牌型号、购买金额和取得时间等项。
(四)报废资产整理:协助翻找及整理资产报废材料。
(五)清查服务成果:编制资产盘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盘点目的、范围、方法、时间、人员、结果概述包括资产总量、盘盈盘亏情况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固定资产实物盘点明细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实物情况表、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盈表以及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盘亏表、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明细表。
三、服务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固定总价报价,上限价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报价人自行考虑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费。
四、服务时间要求
服务要求前两项内容需在2025年3月17日前完成,其余服务事项需在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响应单位必须同时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公司。
六、响应文件
(一)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书复印件(盖章);
(四)响应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七、响应单位的确定
项目响应单位的确定:符合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
八、其他事项
于2024年3月10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以接收邮件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到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1号1309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单位项目负责人;陆丹,联系电话:0772-4281309。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4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