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基本情况
(一)问题内容:重点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存在漏洞,全市15个地块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二)整改目标:完成15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堵住重点建设用地供地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新增“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机制。
二、整改牵头单位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完成15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明确该15个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责任主体。市本级以无偿划拨方式供地的,由划拨土地的接收单位作为整改责任单位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本级以挂牌方式出让供地的,由市自然资源局作为整改责任单位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县(市、区)供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整改责任单位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完成情况:该整改措施已完成。15个重点建设用地已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经商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召开专家评审会,经专家组评审后出具评审意见,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报告评审情况告知函。
整改措施2:建立健全新增“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机制,做好供地前的把关工作,新增划拨或挂牌出让的“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要将开展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作为前置条件。
完成情况:该整改措施已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来宾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9月24日印发《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来政办发〔2024〕号),明确实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条件、主体、方式等有关事项。
四、验收情况
经现场核查和对资料核验,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已全部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制定《来宾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新增“一住两公”用地开展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机制,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6497911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来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