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2728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标 题: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来宾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来自然资函〔2025〕23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
蓝英、兰忠兵、黄开平、韦新兰等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城区学校建设资金配套地块开发的建议》,由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接,现答复如下:
一、地块出让有关事项
(一)主城区符合供地条件的商住用地较少。目前主城区达到供地条件且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商住用地仅有1个地块,其余地块条件不成熟,如来宾市第一中学西面及东南面3个地块面积约243亩,西面地块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东南面2个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业金融用地,尚未完成征地。
(二)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受限。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优化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19号),“依法依规加强购地资质、资金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防止融资平台违规拿地、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不得接受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要将本地国企拿地信息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财政等部门”,兴宾区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买受限。
二、城区学校建设资金事项
(一)加强对兴宾区财政支持力度。近年来,市级财政持续加大对兴宾区财政的支持力度,如给予“三保”及各类涉及民生项目补助资金和库款资金调度支持,切实帮助兴宾区解决财政收支矛盾和资金短缺等问题和困难。一是加大向自治区争取支持助力兴宾区解困市本级持续从各种渠道向自治区财政厅汇报兴宾区的“三保”缺口、财政收支矛盾、资金短缺等问题和实际困难。经统计,兴宾区获得的五项经常性大额财力性转移支付2023年达到10.86亿元,增长7.3%;2024年达到11.79亿元,增长8.6%。二是从市级切块统筹资金中加大对兴宾区补助力度。市本级充分考虑兴宾区的特殊情况,对于按因素法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相关特殊因素权重和系数比值,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比例已由2020年的9:1调增至2024年的6:4,五年间累计下达兴宾区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740万元,年均增幅达42.7%,有效保障了兴宾区“三保”和各类刚性支出。三是市级垫付兴宾区地方配套经费数亿元。兴宾区是桂中治旱工程受益面最大的县,整个项目超概严重,市县配套资金绝大部分由市本级全力承担,垫付配套资金达8.8亿元。
(二)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矛盾非常突出。今年年初预算编列的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为5.68亿元,目前仅实现了1.1亿元,仅能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失地农民过渡生活补助费、用地报批费、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及市政府同意收回相关单位土地补偿款等必保支出,相关重大项目如三江口新区仙鹤二期和市工业园区“以竹代塑”等重大工业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和“三通一平”等费用已无财力保障,预计2025年全年市本级涉及用地方面的支出缺口将超过10亿元,需要从今年市本级的土地出让收入超收(增量)收入中统筹解决。
综上,市本级财政需要切实保障兴宾区“三保”支出,本身收支矛盾极大,还需通过进一步加大对主城区范围内可开发商住地块、闲置地块的开发利用和处置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保持平衡。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市本级土地出让,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保持平衡,并配合市本级财政持续支持兴宾区做好向自治区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专项债券等资金政策支持工作,切实帮助兴宾区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6日
解读